[頒授對象]
本校應屆畢業生(含大學部及研究所)。
[甄選資格]
凡本校學生在校期間表現傑出, 經相關業務單位推薦者。
[申請類別]
- 體育類:參加校代表隊,並代表本校參加校際性比賽,榮獲佳績為校爭光,經體育室推薦者。
- 才藝類:代表本校參加校際性競賽,成績優異為校爭光,經課外組或其所屬單位推薦者。
- 服務類:積極參與全校性事務工作,舉辦重要活動著有績效;或參與公共事務、社會服務為校爭光,經相關單位推薦者。
- 綜合類:未能歸入以上三類,但其優良事蹟足為交大之光者。由各院審核推薦,至多一名。
(學術類傑出表現者校內另有推薦表揚管道,不列入本辦法推薦甄選對象。)
[申請時程]
- 3月中至4月中開放應屆畢業生申請,確切時程請依課外組公告。
- 5月底前通知獲獎人。
- 6月初畢業生開業典禮公開頒獎表揚。
畢業生傑出貢獻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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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傑出貢獻獎頒授辦法